黄某兴,今年49岁,路上遇到一些与自己年龄相仿的人就主动打招呼,假装相熟、搭话,然后趁机抢夺财物。日前,黄某兴被我院以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今年2月19日9时许,陈先生独自一人在路上行走,黄某兴热情地跑过来拍他肩膀,“嗨,好久不见啊,在哪发财呀?”陈先生一愣。黄某接着说:“不认识我了吗?”不等陈先生细想,黄某兴又是递香烟又是兄弟地喊。陈先生仔细打量黄某兴,却怎么也想不起他到底是谁。“我不认识你,你认错人了吧?”陈先生说道。黄某故意面露愠色:“看你的腰包多鼓,你现在有钱了,就不认识我了!”说罢,手顺势拍到陈先生挂在腰间的小包上。陈先生尴尬的说道:“没有这回事”。“我才不信,看你印堂发亮、红光满面的,就知道你现在的日子过得有多滋润。”说话间,黄某兴已经将手伸入到了陈先生挂在腰间的小包中了。正值陈先生一头雾水时,黄某兴掏出陈先生小包内的3000元转身就走了。当陈先生缓过神来时,黄某兴早已跑远,不知去向。
这仅仅是黄某兴多起犯罪中的一起而已。经查明,黄某在2013年10月以同样的作案手法将被害人杨某的豪爵牌HJ125T-10E型女装摩托车(经鉴定价值7834. 44元)抢走。今年4月,黄某故伎重演,将岑某身上的200元抢走。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黄某最终落入法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多次抢夺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刑法,构成抢夺罪。法院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及悔罪表现,遂作出了上述判决。
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受害人“面子”问题,谎称是其朋友,让其不好拒绝搭讪。在搭讪的过程中让受害者降低警惕,进而通过分散受害者的注意力而抢走财物。在此提醒大家,路遇陌生人打招呼,尽量与对方保持一定的距离,特别是对方有意接触自己的身体时,一定要保持高度警惕,以免使自己的财物遭受不必要的损失。(刘爱群 张斯荷邓洪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