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难,难停车,在现今住宅小区成为城市住房大流的趋势下,伴随着小区成长的物业公司虽然为小区居民提供了便利,但小区内停车收费问题也成了不少车主头疼的事情。家住某大型小区的于某因不满意物业停车收费的琐事,一怒之下竟伙同部分业主对保安的收费岗亭及相关设备进行打砸。近日,清城区法院审结了这起故意毁坏财物案。
说收就收的停车费
在2014年11月份之前,于某居住的小区在公用地方停车是不收取停车费,也没有设立收费岗亭。然而在2014年11月底开始,小区物业公司就将小区的公用地方规划为商业停车场,并在小区门口建了一个收费岗亭和安装起降杆对进出车辆进行收费。在业主们怨声载道的情况下,物业公司出示了一份物价局对小区内停车场的收费,但于某和部分业主还是对物业公司在小区内停车收费和小区管理服务不满。
说砸就砸你的收费岗亭
2015年3月7日晚,于某和部分业主聚集在小区内讨论物业公司收取停车费用问题,部分情绪激动的业主突然提议一起动手将收费岗亭的起降杆拆掉。二话不说说做就做,于某和部分业主手持铁锤、铁铲等工具到收费岗亭,对该岗亭及相关设备进行打砸,直到将岗亭内所有设备打砸打烂完后才各自离开。
任性打砸尝苦果
经鉴定,于某和部分业主共同打砸收费岗亭的行为,造成了收费岗亭财物损失共计24222.49元。法院经依法审理后认为,于某伙同部分业主故意毁坏收费岗亭及相关设备,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鉴于案发后于某积极赔偿物业公司的损失,并取得物业公司的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综合考虑被告人于某的犯罪事实、情节及悔罪表现,本着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依法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被告人于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维权应理性
近年来,因业主与物业公司因为停车收费问题而引发的冲突日益增多,业主们可以先考虑成立业主委员会。由业委会去跟物业公司进行交涉,表达业主们的诉求。当众打砸虽能泄一时之愤,但做法并不可取,既无法解决矛盾,还会影响到本小区的其他业主,从而引发新的矛盾,更严重者还会触犯刑法,引来牢狱之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