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过多方协调奔走,我院快速执结了一起80岁高龄老人因伤致残急需救助的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维护弱势群众的合法权益。
申请执行人南某是一位80岁高龄的老人。2013年5月8日,尧某驾驶电动自行车与行人南某发生碰撞,造成了南某多处骨折,伤情比较严重,经评定为一处九级伤残和一处十级伤残,经法院判决尧某应向南某赔偿各项损失共计2.8万余元。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伤者家属三次来到法院,表示伤者年事已高,伤情较为严重,家庭经济相当穷困,急需费用用于做手术,否则可能会出现生命危险,要求法院尽快执行。我院了解情况后,将本案列为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重点清理案件。一方面,迅速启动财产调查措施,派专人查控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另一方面,迅速前往被执行人所在地找寻被执行人,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要求其配合法院执行。在我院干警对被执行人尧某进行教育后,被执行人尧某的情绪依然比较激动,声称伤者的伤情与实际不符,擅自扩大了医疗费用的支出,双方当事人意见分歧很大,现场一度陷入紧张的僵局。面对困境,我院干警不言放弃,不厌其烦地采取分头做工作,向双方解释清楚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多番耐心疏导,双方当事人终于冷静下来,尧某在平复了情绪后,认清了自己的责任,表示愿意筹钱承担责任。随后几天,被执行人将筹集到2.8万元汇入我院。执行干警立即联系申请执行人办理了退款手续,用了不到半个月的时间就全额执结本案,实现了案结事了。(钟展强邓洪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