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现在就叫家人筹钱,欠下的工资我肯定还,可以不拘留吗?”被执行人陈某意在听到执行法官准备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后,急忙说道。近日,我院执行干警再次使用司法拘留措施倒逼失信被执行人自觉履行还款义务,当场为工人追回10万元欠薪。
2016年2月至2017年8月期间,清远市某汽车检测站有限公司拖欠8名员工工资共计16万7千元,为了讨回工资,员工们提起了劳动仲裁。然而在仲裁生效后,该公司仍然拒绝履行法定义务,员工们迫于无奈下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
6月13日下午5时,执行干警罗建军、黄金荣在执行局内约谈清远市某汽车检测站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陈某意。陈某意先是表示由于保安的疏忽,没有收到执行通知书和申报财产令,后又对是否会履行还款义务的问题避而不答。无奈之下,执行干警决定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对于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陈某意听到执行干警宣读司法拘留决定相关文件时,慌忙站起身问道:“真的要拘留?”。看着眼前神情严肃的执行干警,陈某意拿起中的电话,马上叫人筹钱。
不到半个小时,陈某意的家属拿着10万元赶到执行局,当场还了部分欠款,陈某意承诺在6月16 日前还清余下的6万7千元欠薪,双方当事人同意该还款协议后,陈某意才得以免去拘留的惩罚。
法官提醒:2018年是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决胜年,我院将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强化拘留、罚款、公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限制乘坐飞机和高铁、限制高消费等各类措施,促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还款义务。企图规避妨碍和抗拒法院执行的,我院将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若情节严重,涉嫌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公安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研究室 陈智敏、麦焕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