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很多人会雇请保姆分担家务、照顾老人小孩。但“日防夜防,家贼难防”,一不留神,有可能会给自己带来财物上的损失。近日,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盗窃案,被告人胡某因盗窃雇主的财物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若干。
被告人胡某是一名保姆,被雇请到被害人郑某的家里帮忙搞卫生和照顾老人。2016年3月14日9时许,胡某在郑某的房间收拾时,发现桌上一个白色塑料袋里面装有人民币8000元及药品、衣服。
由于家庭环境比较困难,一时贪念起,她就将白色的塑料袋拿走,并将上述物品藏于附近的菜地里。
案发后,公安人员起获上述物品并发还给被害人。法院经审理后以盗窃罪作出以上判决。
法官提醒:
虽说“家贼难防”,但并不是不可防的,市民可通过以下四招防范保姆盗窃:
一是通过正规中介机构雇请保姆;
二是详细了解保姆的真实身份;
三是妥善保管家里的贵重财物,不给他人可乘之机;
四是平时注意处理好双方的关系,做好相互尊重,善待保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