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上午,城区法院执行局门庭若市,我院执行干警为到场的78名申请执行人发放了逾期交房违约金共计256万多元。
“终于领到这两万多元的违约金了,要不是法院的同志尽心尽力为我们追回来,这些钱都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到我们的手里,真是太感谢了。”办理完认领执行款手续的申请执行人黄女士笑着说。
2013年5月,申请人黄女士等78人先后购买了清远某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开发的商品房,并与其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2014年5月30日前,开发商将房屋交付给购房者,逾期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按购房者已交付房价款的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黄女士等78人按照约定交付了房款,但清远某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却违反合同约定,迟迟未能将房屋交付给黄女士等人。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黄女士等人向清远市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清远某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赔偿逾期交房的违约金。2015年,清远市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裁决清远某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支付黄女士等78人逾期交房违约金共计2565784元。
仲裁裁决生效后,清远某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一直未主动履行,为此,业主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张鉴波受理案件后第一时间前往该公司调查,却发现涉案公司早已人去楼空,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也杳无音信。查询到该公司目前负债累累的情况,执行干警立即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及向房管、车管、国土及相关金融机构等部门查询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发现并查封其名下3间位于涉案小区内的商铺和1间住宅,同时冻结了该公司的一个账户。
2018年5月,被查封的3间商铺进入拍卖程序。得知商铺进入拍卖程序后,被执行人清远某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主动联系我院执行干警,主动偿还了50万元,并表示想暂停拍卖其公司名下的物业,但因拖欠金额较大,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没有达成共识。6月初,被查封的3间商铺全部拍卖成功,共拍得1632682元,其余违约金433102元经我院执行干警的耐心劝解亦于9月上旬由被执行人全部转到法院的账户。9月21日,78名业主到我院执行局领取期盼已久的违约金,至此,78宗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系列案圆满执结。(研究室 陈智敏、麦焕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