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链作为维系一个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最重要的一环,一旦断裂,就如同人没有了血脉,生命也无以为继。近日,清城区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巧妙地化解了原被告双方当事人资金链断裂的难题。
2013年9月,天津某集团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承接被告清远某燃气有限公司的源潭河燃气管线燃气穿越工程,随后天津某集团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又将其转包给原告珠海某石油管道燃气有限公司。因完成工程后迟迟收不到工程款,珠海某石油管道燃气有限公司以清远某燃气有限公司为被告、天津某集团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为第三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后,判决第三人天津某集团工程建设有限公司7日之内支付工程款130万余元给原告,被告清远某燃气有限公司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当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清城区法院执行局第一时间向被告清远某燃气有限公司和第三人天津某集团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要求其向法院执行局报告财产情况。通知发出后,清远某燃气有限公司主动上门要求协商,该公司负责人表示,公司正处于严重亏损状态,无法一下子还清所欠债务,而且还会影响其公司正在进行的清远市政府重点民生工程项目源潭供气站,给当地居民造成严重影响。该负责人恳请由法院牵头,促成三方达成调解协议,暂时解封其公司的财产。
与此同时,申请执行人珠海某石油管道燃气有限公司因其法定代表人的财产被珠海法院查封,同样急需这笔工程款以解公司燃眉之急。面对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同时处于困境,欠款无法到位,如何找到解决案件的最佳途径,是摆在法院面前的一道难题。经过执行局干警反复论证后,决定从第三人天津某集团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寻找突破口。
确定执行方案后,执行干警即刻启程前往天津,到达目的地后第一时间冻结该公司的银行账户,同时扣押下账户内的12万余元。随后赶到天津某集团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的经营地,对该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实施听证。当执行干警说明案件情况后,委托代理人便开始闪烁其词,一直不愿意支付这笔欠款。
见协商无效,执行干警使出“杀手锏”,警告其若是不严格按照判决书履行付款责任,就要采取罚款措施。这一招果然奏效,天津某集团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负责人迅速与申请执行人达成还款协议,同时在一个星期内将欠款打入了法院账户,履行了还款义务。申请执行人珠海某石油管道燃气有限公司收到款项后暂时缓解了公司的资金紧缺状况,被执行人清远某燃气有限公司也减轻了还款压力,该起案件得以圆满执结,达到了案结事了人和。(研究室 陈智敏、麦焕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