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肖伟权在执行一起归还原物案的过程中突发高血压,随后住院,医生反复叮嘱需住院10天以上密切观察,然而肖伟权自感“无恙”便回归了工作岗位,心心念念着要把这起“棘手”的案件执行好。
一块承包地两代子孙历时九年的诉讼
但判决生效后,被告拒绝履行付款义务,为此,原告在2013年4月25日再次起诉至城区法院,要求解除水田合同。诉讼过程中,李某养去世,其法定继承人黄某妹、李某权、李某水依法作为被告参加诉讼。2014年7月31日,城区法院作出判决:解除原告与承包人孔某、李某养生前于1985年9月8日签订的《土地转让承包合同》。然而一审判决后,孔某发不服提起上诉,清远市中级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原告发现被告仍占有原告的承包地,再向法院提起诉讼,2016年6月20日,城区法院作出最后判决,认为原承包人孔某、李某养已故,而其承包经营权的法定第一顺序人即本案被告孔某发等六人在多次诉讼中并未明确放弃继承权,是权利义务的承担者,在合同解除后,被告作为合同权利的相对人,应依法向原告返还合同约定的16.56亩承包地,故作出返还原物的判决。
强制执行显成效
返还原物的判决生效后,被告仍不愿将该承包地归还至村民小组。肖伟权及几位执行法官前去该承包地作实地调查时,发现被告在承包地处用竹棚搭建了鸭寮、鹅寮用于饲养鸭鹅,还挖土灌水,修建起了鱼塘。见到此情景,肖伟权马上明白了“症结”所在,他先找到被告,劝其自动履行义务,并贴出告示让其在限期内将擅自修建的鸭寮、鹅寮及鱼塘等拆除并将承包地交还给村民小组。
然而眼见限期过了,被告仍没有丝毫“动静”。8月22日,肖伟权及4名执行干警再次来到承包地,告知被告法院决定对其运用强制执行的手段——强制清场。随后,在烈日当空下,肖伟权带领其余4名执行干警冒着接近40度的高温,爬梯拆棚,几个来回后,肖伟权逐渐感到心跳加速以及持续的晕眩感,当时他以为只是体力劳动引起的不适反应,而且案件执行好不容易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他不愿功亏一篑,因此并没有在意,而是选择了继续爬梯拆棚。清场完成后,肖伟权回到办公室,发现此时血压已达195mmHg,但他仍坚持把涉案的文书材料等处理好,直至下班到医院检查时发现血压已升到200mmHg,达到高危高血压的程度,严重者会引起脑出血甚至猝死,医生当下便要求其立刻住院,卧床10天密切治疗。
然而才一周不到,肖伟权自觉身体无大恙便要求出院。“我们这一行休息一天就意味着没来得及执行的案件又多了一些,因此不是不得已都不会选择休息。”肖伟权说道。
九年“陈案”终执结
出院后的肖伟权第一件事就是继续执行这宗历时九年的案件,他随即联系村民小组及律师,到该村举行听证会,对涉及在该承包地上挖建的鱼塘进行听证,最终达成协议,由村民小组负责处理鱼塘然后收回承包地。至此,这一宗由被告两代人参与,历时九年的案件终于执结。随着案件归档移送,肖伟权的心头大石也放下了。
在高危高血压病发前一周,肖伟权还与其他几位法官一同驱车近五千公里,跨越山东、江苏、安徽三省,到当地对涉案当事人的车辆进行查封以及划扣工程款等。然而疲惫与病痛都不能阻挡他执行的步伐,一回到执行局,肖伟权便继续投身到案件中去。在这位“拼命三郎”的带动下,执行局干警上下一心,攻坚克难,今年1到8月份,共执结案2364件,同比增长5.0 %,结案标的总金额高达12.2亿元,有力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