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一声:“开闸”,申请执行人成某终于进入自己被无理占用了近一年的商铺。
申请执行人成某与被执行人钟某于2015年开始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期为三年。租约期满后,钟某既不续租又不缴纳租金,还无理霸占商铺不腾空交还给成某。成某无奈之下到法院起诉,案件胜诉后成某申请强制执行。
黄法官收到案件后理清诉求——返还商铺,执行占用费。黄法官一方面对被执行人钟某发起总对总查询,通过“总对总”查控系统和传统查控方式向银行、房管、车管、国土等部门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另一方面黄法官和执行干警到涉案商铺门前张贴腾空公告。告知钟某应在自公告张贴之日起十五日内自行清场后将商铺返还给成某,逾期本院将对商铺强制清场。
公告期限已过,但被执行人钟某并没有按照公告要求腾空商铺返还。成某再次找到黄法官,请求尽快处理案件。于是黄法官确定好清场时间,组织多名干警,联系好开锁部门,通知申请执行人到场,并请求公安机关协助见证。一切准备工作已经就绪,于2019年9月11日到达涉案商铺,在公安机关的见证下,开锁部门迅速将商铺卷闸打开,成某终于进入已被无理占用一年多的商铺。
执行干警经过搜查发现商铺里还存放大量物品,黄法官与执行干警刻不容缓,马上进行清点拍照。经过一个上午的清点,现场价值较大的物品已一一列举清单,鉴于商铺里存放的物品较多,经过黄法官与申请执行人成某的沟通,成某同意物品暂时存放在商铺里。若钟某一直不出现,本院将会对该商铺物品进行拍卖处理。清点完毕,商铺卷闸也更换了锁,钥匙交付给申请执行人。
强制清场工作不仅维护了司法权威、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更加彰显了我院切实解决执行难的决心。(潘靖婉、麦焕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