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为逃避执行又出“新花样”,试图通过网络司法拍卖悔拍的方式来拖延执行进度,近日,城区法院对石某艳、朱某聪、朱某权三人三次拍卖成交后悔拍而造成房屋不能交易,严重妨害网络司法拍卖及影响案件执行进度的行为分别罚款10000元。
谢某杰、谢某新、彭某梅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将朱某祥告上法庭,法院判决:被告朱某祥在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返还291500元给原告谢某杰、谢某新、彭某梅。判决生效后,被告朱某祥一直没有履行判决义务,原告为此向城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该案执行员立即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到被执行人朱某祥一处房产,并予以查封,经评估后启动网络司法拍卖程序。
2018年10月,涉案房屋第一次进行网络司法拍卖,竞买人石某艳缴纳保证金后以392000元竞拍成交,但石某艳拒不支付剩余拍卖款。2019年初,本院重新挂上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拍卖该房屋,竞买人朱某聪缴纳保证金后以500000元竞拍成交,但朱某聪在拍卖公告指定期限届满后也没有交付成交余款。2019年3月,本院再次对涉案房屋进行第三次挂网拍卖,竞买人朱某权在缴纳保证金后以500000元竞拍成功,但竞买人朱某权也是逾期拒不支付拍卖余款,导致拍卖最终未能成功交易。
竞买人接二连三的悔拍举动,引起了执行人员的注意。经过一番取证核实后,发现这3名竞买人与被执行人朱某祥相互熟识,他们为了帮助被执行人朱某祥拖延履行判决义务,故意参与司法拍卖并以竞拍后悔拍的方式,造成执行标的经三次拍卖均未能成交,其行为严重妨害案件执行进度,城区法院遂于2019年7月9日对石某艳、朱某聪、朱某权作出《罚款决定书》,依法对三人分别罚款10000元。对于三名悔拍人在参与拍卖时缴纳的保证金,用于偿还申请执行人的债务及支付罚款,不予退还。
法官后语:司法拍卖不同于一般商事拍卖,是严肃的司法行为。拍卖成交后恶意悔拍,协助被执行人拖延履行裁判文书确定义务的,属于妨碍民事诉讼的违法行为,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研究室陈智敏、黄绮君、麦焕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