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是国际禁毒日,为深入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增强青少年禁毒意识,当天上午,我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宗贩卖毒品案,并邀请松岗中学20名学生到现场旁听,让学生们“零距离”接受禁毒法治教育,直观感受毒品犯罪的法律后果。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9年1月15日至16日,被告人陈某蔚在清城区永安街永安楼先后三次将总计重约3克的毒品K粉贩卖给吸毒人员蔡某,共收取毒资人民币2100元。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四款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贩卖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为了更好地引导学生们树立正确的“知法守法、懂法用法”理念,法官张国恩在对被告人进行庭审教育之余,还利用该案对旁听学生进行警示教育,提醒他们要遵纪守法,远离毒品。
庭审结束后,我院团委副书记陈艳君还详细地为学生们讲解了毒品的种类、毒品犯罪的特点及危害等相关知识,教育学生们要摈弃对毒品的好奇心,不沾染毒品,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此次旁听活动,我院将禁毒课堂“搬”到法庭,用鲜活的案例让学生们切身感受到了毒品的危害和法律对毒品犯罪行为严厉打击的态度。同学们纷纷表示十分震撼:“第一次‘零距离’接触庭审现场,感受到了法庭的庄严,也更加深刻认识到毒品对自身、对家庭、对社会的危害,我们今后一定要珍惜生命,远离毒品,争当一名知法守法的好公民。”(研究室陈智敏、麦焕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