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上午9时,城区法院执行局大厅里人声鼎沸,我院执行干警为115名申请执行人发放了逾期交房违约金共计360万元。
“汤法官,多亏了你们的高效执行,我们才能在这么短时间内拿回违约金,真是谢谢你们!”业主们连声致谢,并将两面印有“秉公办案,廉洁高效”和“执行利剑,一心为民”的锦旗送到执行法官汤振东手中。
2014年,申请人雷先生等115人先后购买了清远某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开发的商品房,并与其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2015年12月30日前,开发商将房屋交付给购房者,若逾期交房则由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付房价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雷先生等115人按照约定交付了房款,但清远某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却违反合同约定,迟迟未能将房屋交付给雷先生等人。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雷先生等人将其告上法庭,法院判决清远某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雷先生等115人逾期交房违约金共计360万元。
判决生效后,被告清远某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一直没有履行判决义务,为此,115名业主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除了违约金,业主们还提出希望尽快验收交楼的诉求。执行干警汤振东受理案件后第一时间前往该公司调查,却发现涉案公司早已变更了实际经营人。汤振东立即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及向房管、车管、国土及相关金融机构等部门查询该公司名下的财产,发现并查封其名下20多套房屋和商铺,同时冻结了该公司的监管账户以及账户内的90多万元。
由于资金被冻结,涉案公司现任经营人主动联系汤振东,表示愿意协商还款。汤振东立刻组织双方进行听证,被执行人提出用物业费抵扣违约金的和解方案,遭到业主的拒绝,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没有达成共识,听证无疾而终。
为了保证执行进度和保障业主的权益,汤振东马上制定房屋拍卖方案,在已查封的20多套房屋中筛选出符合拍卖条件的5间商铺和1间房屋进行拍卖。对于房屋竣工验收问题,汤振东多次前往住建局沟通,得知房屋竣工验收需要大量资金,汤振东快马加鞭落实拍卖工作,争取尽早解冻账户,方便开发商推进竣工验收进度。
2019年5月,被查封的5间商铺和1间房屋全部拍卖成功,共拍得400多万元。拍卖成交后,汤振东立即解冻涉案公司的监管银行账户,让该公司得以正常运转,不耽误房地产开发商办理房屋竣工验收的进度。
6月20日至21日,115名业主先后到我院执行局领取期盼已久的违约金,至此,115宗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系列案圆满执结。(研究室 陈智敏、麦焕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