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城区法院黄法官收到一件恢复执行案件,为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黄法官48小时之内带着执行干警连续出击两次,终将案件顺利和解。
申请执行人洪某与被执行人蔡某是买卖伙伴关系,蔡某向洪某买货,但蔡某经洪某多次催收买卖款,蔡某仅还3000元,洪某为收回欠款,于是向法院起诉,洪某胜诉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通过传统的查询并无发现被执行人蔡某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中止执行。直至今年,洪某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黄法官收到申请后马上通过对被执行人蔡某发起总对总查询,通过“总对总”查控系统和传统查控方式向银行、房管、车管、国土等部门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根据系统反馈蔡某名下有两千多元的银行存款,便对本案恢复执行。因被执行人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执行工作陷入瓶颈。
10月31日晚时,申请执行人洪某女儿打来的一个电话给案件带来了转机,“黄法官,你好,我是洪某的女儿,我在龙塘某个地方找到了被执行人蔡某,我和他经过初步协商,蔡某愿意还清欠款,但是利息部分谈不拢,希望黄法官您能够到场帮忙处理。”黄法官挂上电话后马上安排执行工作:组织干警,准备好执行材料,静待电话。当晚7时,执行干警与洪某一起驱车前往蔡某所在地。但当执行干警赶到现场时,蔡某却不在家,执行干警扑了空。黄法官与洪某沟通,再联系蔡某到执行局协商。11月1日下午1时,洪某再次联系黄法官,说现在一边与蔡某正在协商还款事宜,一边请求黄法官马上到场把蔡某带回执行局协商。黄法官立即组织干警到达现场。
双方当事人从下午3时一直斡旋到晚上7时,整整五个小时,经过黄法官和执行干警的分别释法明理,洪某与蔡某各让一步,终于达成和解协议。
披星戴月,执行干警一路奔波,始终坚守奋战在执行第一线,全力以赴,尽最大努力为当事人兑现合法权益,以切身行动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阳光和温暖。(潘靖婉、麦焕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