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清城区法院执行局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财产线索,在周六早上六点多就赶到某的停车场,对被执行人的车辆进行查扣,经过一翻周折,终于成功查扣被执行人的两台货车。
案件起因
被执行人谭某向申请执行人徐某借款30000元,约定到2018年11月29日前归还,但到期后申请人催要还款未果,遂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被执行人归还借款30000元及利息。
发现财产线索
经过总对总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谭某没有银行存款,也没有不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车辆,本院依法查封档案,由于无车辆下落,无法处理,除此外,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案件终结本次执行。周五,正在工作的米肇行突然收到申请执行人的电话,说发现被执行人的车停在清新区的某个停车场,而且早上七点就会出车。米法官考虑到车辆白天出去后就很难找到了,所以决定周六早上六点多就出发去扣车。
周六去扣车
周六,本来是休息日,但对于执行干警来说,工作从来不分时间,不管是“白加黑”,还是“5+2”,能够在第一时间查扣到被执行人财产从而顺利执结案件,才是第一要务。早上6点40分,执行干警来到被执行人车辆停放的停车场,看到被执行人的两台车都在,米法官提着的心放下了一半。经过向停车场看守人了解,两辆车一直都是旁边一个货仓使用的,早上都会装货出车。
遇到阻拦
过了不久,货仓的老板来了,面对执行人员,货仓老板认为这两台车是他们的,法院不能扣走。同时也有多名工人围了上来,对执行行人员虎视眈眈。米法官于是就跟货仓老板做起了普法工作,这两台车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法律上就是被执行人的,无论货仓老板是怎么得来的,现在就是被执行人的财产。如果他们不交出车钥匙,我们将叫拖车来把车拖走,拖车的费用由被执行人负担。如果强行阻拦法院拖走车辆,将构成妨害公务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会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扣车成功
经过米法官一番普法释法工作,货仓老板终于同意交出车钥匙,让执行人员将车扣走。在清理了车上货物后,执行人员对车辆贴上了封条将车开走。对于扣押的车辆,法院将会通过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然后进行网络拍卖,拍卖款用于偿还债务。
法官提醒
对于执行工作,有些申请执行人存在误解,认为我打赢了官司就一定可以拿回钱,法院必须给我把钱找回来,所以也不主动去查找被执行人下落,不去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造成案件执行不能。对于查不到被执行人财产的案件,如果申请人能够提供到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给法院,例如被执行人可能会存在的应收未收款,或者车辆的下落,那么执行法官都会尽力去查找,可以对被执行人采取扣留措施,申请人追回欠款的机会就大了。(李剑锋、麦焕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