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城市户外广告和门店招牌设施管理,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迅速开展城市大型户外广告及招牌设施安全隐患大排查的通知》和《清远市深化“拆违、破网、开窗、治电”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文件要求,清城区城管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组织召开全区专项整治行动会议进行统一动员部署,要求各镇街严格按照省市区的工作要求对本辖区内各类城市户外广告及招牌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切实摸清设施本身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细化明确本地区的整治目标、任务、责任、措施和要求进行依法整治拆除,以确保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为确保户外广告和门店招牌设施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取得实效,清城区城管局联合消防救援部门专门制定了《清城区户外广告设施招牌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统筹户外广告和门店招牌设施的整治和清拆工作,对各街镇户外广告和门店招牌设施清拆工作进行督查和指导。重点整治在商业街区、市场、宾馆、酒店、娱乐场所、教育午托机构等商业综合体和商住一体楼房设置的存在坠落风险和遮挡建筑的外窗、影响建筑内部经营场所的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等人员疏散逃生设施和建筑防火防烟性能等影响消防安全的违规户外广告和门店招牌设施。近两年开展整治行动以来,各镇街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全力抓好对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和门店招牌设施清理整治工作,形成了上下通力合作、部门联动抓整治的良好局面,维护了城市形象,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在近两年的专项整治行动中,共拆除清理各类违规户外广告和门店招牌806个(其中大型遮窗户外广告299个、大型楼顶广告27个、落地式广告159个、门店招牌321个),面积约28000平方米,消除了安全隐患,确保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户外广告设施合法、有序和安全设置。
二、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成立了由清城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任组长,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长任副组长,各镇街以及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的专项工作组,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负责统筹协调开展户外广告整治工作。
(二)加强宣传,积极引导。利用广播电视、微信群和现场派发宣传单张等形式宣传整治工作成效,通过宣扬正面典型,曝光反面案例,积极引导户外广告和门店招牌设施向规范、有序的方向发展,使整治工作有序顺利推进。
(三)全面摸查,建立台账。按照整治排查工作要求,清城区城管局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各镇街执法中队对清城区管辖范围内的各类户外广告及门店招牌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切实摸清户外广告和门店招牌设施本身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细化明确本地区的整治目标、任务、责任、措施和要求,对辖区内户外广告及招牌设施设置的具体地点、载体、规格、数量、内容及其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相关审批手续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和登记造册,规范户外广告和门店招牌设施的设置管理。同时,在摸查过程中积极动员业主单位对残旧破损影响城市形象、存在安全隐患情形的户外广告和门店招牌设施进行及时更新维护或拆除。
(四)严抓整治,立查立改。对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和影响城市容貌的户外广告和门店招牌设施,各镇街执法中队依法进行集中处置,并积极向设施单位宣传安全法规,告知安全事项,督促其对所属的户外广告和门店招牌设施进行安全自查自改,对不配合整改不符合消防安全标准,堵塞、占用、封闭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及其他影响消防安全的户外广告和门店招牌设施,联合供电、消防和住建等部门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五)及时报送,完善档案。实行台账式管理,及时更新台账,按照“一案一档”的要求,整治一个户外广告及门店招牌设施完善一宗档案,并在台账上销案。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清城区城管局将强化日常巡查,对整治情况进行复查,巩固整治成果,同时坚决遏制违规新增户外广告和门店招牌设施,及时发现及时处理,督促设置单位认真做好日常检查和定期维护,确保各类户外广告和门店招牌设施合法、有序和安全。力争彻底改变户外广告和门店招牌设施设置“脏、乱、差”的面貌,不断提升清城区的城市品位,树立良好的城市形象。
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