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和《行政审批业务委托协议书》的有关规定,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清远源潭加油站、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清远高桥加油站等64家单位依法申领、延期或注销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清远市清城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7月24日
附件: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单位名单的公示(2024年1月至6月).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