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结合我局法治政府建作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法治政府建设体制机制,依法全面履行应急管理职能,更好的做好普法工作,为法治清城、法治清远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制定我局“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
一、设立“谁执法谁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局主要领导,组员为各股室股长(主要负责人),办公室设立在政策法规股。负责统筹协调“谁执法谁普法”工作。主要由政策法规股统筹协调,执法股、基础股、办公室、危化股、风险监测与灾害救援股、应急指挥股落实。
二、“谁执法谁普法”方式、时间和普法内容。一是依托“5・12”防灾减灾日、6・16安全生产月、9月森林防火宣传月、“10・13”国际减灾日、创文专项行动、宪法宣传周等时间节点,借助社区(村居)平台,组织干部职工志愿者开展普法活动,深入企业、社区、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和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加大对企业和社会公众的普法力度和覆盖面。二是依托我局执法人员安全生产检查时机对企业进行普法宣传。普法方式为发放普法宣传手册,现场讲法,以案释法等。普法内容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地方性法律法规如《清远市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清远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具体明细如下表:
三、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推行普法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现实意义。推行普法既是打造新时代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也是当代法治社会的要求。各股室要紧密配合,确保顺利推行并取得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