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清(1900-1928年),附城镇石板村人,出生于贫苦农民家庭。民国13年(1924年)冬,清城农民运动兴起,石板乡建立原清远县第一个农民协会。刘清接受革命理论,参加农会工作,到各地宣传农会宗旨和章程,发动农民参加农会,开展反封建斗争。民国14年(1925年)初,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4月,在广州农民运动农讲所第四期学习期间,参加援助上海“五·卅”惨案的反帝斗争活动。是年6月上旬,因滇、桂军阀刘振寰、杨希闵在广州发动反革命叛乱,农讲所暂停上课,刘清回县参加宣传农运,组织农会,开展“二五”减租,发动群众支援平定“刘杨叛乱”等工作。农讲所复课后,刘清回农讲所继续学习至9月份。毕业回县后,参与筹办县农会事务,任县农会中共党支部书记,为原清远县农运主要领导人之一。
民国16年(1927年),蒋介石发动“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后,刘清任原清远县非常时期特别委员会委员,县农军奉命北上集结后,留守领导各乡农会骨干转入地下,坚持斗争。同年11月间,根据中共广东省委部署,决定发动清远农军暴动。刘清同其他同志一起开展准备工作,并赴花县带领该县农军前来支援,配合县工农革命军独立团于是年12月3日攻打清城。刘清和宋华任攻城指挥员,亲率小队攻入县署,迫使国民党县长陈守仁投降。
广州起义失败后,国民党政府在全省实行白色恐怖,疯狂镇压革命人民。刘清与上级党组织失去联系,遂潜伏于石板家乡,发动农军骨干进入笔架山坚持武装斗争。不久,遭国民党县警备队围捕,得群众帮助脱险,转移到香港,找到原在清远工作的叶文龙(又叫叶保治,海南省文昌县铺前镇田良美村人。1926年任中共清远县委书记,1927年4月任清远县“非常时期特别委员会”农军总指挥,北江工农革命军第二大队长,同年6月奉命率军北上,抵达武汉后,调任中央农民运动农讲所教务长。“七·一五”反革命事变后,参加南昌起义部队,后调中央宣传部工作,同年12月受党中央委派回广州参加起义,1928年任中共广东省委北江特派员),参加当地中共地下党组织活动。民国17年(1928年)2月,刘清奉命随叶文龙回内地执行秘密任务,在横石北江岸边准备雇船北上时,被当地民团检查发现,与叶文龙同时被捕,押回清城,两人均遭到严刑审讯,坚贞不屈,同时被杀害于清城西门岗,牺牲时均年仅28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