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幼儿园的持续健康发展,提高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我局起草了《关于调整清远市清城区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的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我局将根据收集的意见对方案进一步完善,上报市发改局审批。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电子邮箱:sfg541@163.com
电话:3939178,传真:3939182,邮寄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东城澜水村行政服务中心大楼清远市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720室;邮编:511510。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21日。
附件: 清远市清城区发改局关于公开征询调整清远市清城区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方案意见的公告(区府网公开)
201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