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清城区“区级电子商务产业园区”认定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为做好我区“区级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建设工作,更好地发挥电子商务企业的集聚和辐射效应,促进我区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由清城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拟草了《清城区“区级电子商务产业园区”认定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意见请于2016年9月16日前将意见发送至邮箱:qy3939631@163.com。
附件:清城区“区级电子商务产业园区”认定办法(征求意见稿)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联系人:胡家武 电话:3939171
联系地址:清城区东城澜水新区行政中心四楼430室)
清远市清城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6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