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节约集约用地战略,有效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缓解土地供需紧张局面,提高土地利用效益,根据国土资源部《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部令第61号)、《广东省深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示范省建设实施意见及分工方案》(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355号)、《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低效工业用地调查清理防止企业浪费土地的函》(国土资发〔2015〕661号)等文件精神,我区起草了《清城区低效工业用地处置办法(草稿)》,现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各界人士如有修改意见,请在2017年7月7日前将意见发送至:zs3939112@163.com。
清城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