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保障我区特殊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我局草拟了《关于2018年调整提高我区部分低收入困难群体生活保障补贴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根据《关于印发清城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及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为30日。请社会公众对文件内容提出意见或建议,于2018年3月3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向清城区民政局反映或提交:
1.信件邮寄:清远市清城区环城二路名都小区13号楼二楼
清城区民政局(邮编:511500);
2.电子邮箱:928136717@qq.com;
3.传真:0763-3828120。
建议社会公众在提交意见时能留下您的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能和您作进一步联系。
附件:关于2018年调整提高我区部分低收入困难群体生活保障补贴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