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增加幼儿园中小学学位和优质教育资源供给的意见》(粤府办[2017]67号)和《广东省发展学前教育第三期行动计划》(粤教基〔2017〕14号)的精神,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深化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解决城镇幼儿园学位不足和优质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问题,确保满足适龄儿童学位需求,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提升幼儿园保教品质,建成更多条件良好、管理规范、科学保教、幼儿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幼儿园,满足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优质学位的需求,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总体目标
到2022年,确保全区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保持在98%以上;逐步提升幼儿园办园质量,确保规范化幼儿园保持在90%以上;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发展,加大公办幼儿园建设力度,2021年之前建设4所公办幼儿园,其余的在2022年后分步实施规划建设,确保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占比达80%以上;提升农村学前教育水平;每个街镇建有1所以上规范化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常住人口规模4000人以上的行政村举办规范化普惠性幼儿园。
三、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发展学前教育的文件精神,通过实施学期教育第一期和第二期三年行动计划,构建了布局合理、覆盖城乡、办园规范、师资达标、保教质量合格的学前教育网络,基本形成了“公办园为主导、民办园为主体、规范园为标准、优质园为引领、普惠园为覆盖”的学前教育发展格局。目前,全区共有各级各类幼儿园158所,在园幼儿40463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8.5%。省规范化幼儿园145所,占比91.8%。公办幼儿园与普惠性民办园共136所,占全区幼儿园总数86.1%。对照总体目标的要求,我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标,公办幼儿园与普惠性民办园比例达标。同时完成了每个乡镇建设1所以上规范化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的任务,常住人口规模4000人以上的行政村均举办了一所以上规范化普惠性幼儿园。目前,我区公办幼儿园10所,占幼儿园总数的6.3%。除飞来峡有3所外,其余七个街镇均只有一所公办幼儿园。对照总体目标中“公办幼儿园占比达30%以上”的要求,相距甚远,随着民办幼儿园的不断增加,这个比例还会下降。以取得办园许可证的174所幼儿园的比例计算,我区须配52所公办幼儿园,即未来至少需建设42所公办幼儿园,建设任务相当艰巨。
四、未来五年学位预测
近几年我区在园幼儿人数增长情况由2013年的30284人到2018年的40463人,过去六年累计增加约一万人,预计到2022年我区将继续增加约19000名适龄幼儿。目前,我区158所幼儿园(2017年年初报表数),可提供学位43710个;新审批幼儿园17所(未入年初报表数),可提供学位约5500个;批准筹设中的幼儿园14所,可增加学位约4500个。预计2019年可提供学位达53710个。加上未来社会力量办学的发展趋势和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建设情况,估计未来五年我区学前教育的学位基本能满足适龄幼儿入读的需求。
五、建设规划方案
根据清远市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清远市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教育设施篇》和各片区控规,合理布局幼儿园。
(一)民办幼儿园
1.严格控制举办非普惠性幼儿园,大力倡导普惠性幼儿园建设。区政府将继续把学前教育放在优质发展的位置,将学前教育纳入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学前教育发展工作,利用各类奖补资金,立足普惠性,以“以奖代补”的方式,鼓励民办幼儿园办成普惠性幼儿园。继续全面兑现中央、省、市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相关政策,实施学前教育“民办公助”,落实配套资金,推进幼儿园在普惠性的基础上健康优质发展。至2022年确保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和公办幼儿园的占比在80%以上。
2.加强指导,提升办园质量。一是进一步推动规范化民办幼儿园发展,加大力度改善办园条件,改善教师待遇、开展教师培训等,并将幼儿园设备设施配置、师资队伍建设、规范办园行为等作为督导检查重点,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分期分批对全区幼儿园进行年度办学情况和规范管理检查,常抓不懈,不断提高民办幼儿园的管理水平,提升规范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内涵。二是继续鼓励民办幼儿园树立品牌意识,做好特色园建设工作。引导幼儿园向特色办园发展,以教育活动和科研课题为中心,创设适合本园的环境布置、特色课程建设,全面提升全区幼儿园的整体办园水平。三是继续鼓励幼儿园加大投入争先创规,让更多幼儿园办成省规范化幼儿园,提升民办幼儿园的内涵发展,提升办园质量,让我区民办幼儿园与公办幼儿园并驾齐驱,成为家长们理想的选择。至2022年,确保全区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保持在98.5%以上,全区规范化幼儿园的比率保持在90%以上。
3.合理布局,确保可持续发展。
继续根据各街镇人口密度和幼儿园的招生情况合理指导社会力量办学,尽量让各民办幼儿园的布局均衡配置,确保幼儿园的可持续发展。
(二)公办幼儿园
我区将通过新建、接收、改建、公建民营等途径逐步加大公办幼儿园的建设力度,逐步提升公办幼儿园占比,具体建设规划如下:
1.采取总体规划、分步实施原则,新建一批幼儿园。在今后城市规划中,按照人口比例,预留学前教育的发展用地,为幼儿园的发展留足空间,逐步加大公办幼儿园建设力度。考虑教育土地规划变化和财政压力等问题,在目前我区学前教育学位不紧张的情况下,采取总体规划、分步实施原则,在2022年前新建以下4所公办园.具体见附件《2018—2022年清城区公办幼儿园建设一览表》,其余的规划建设在2022年之后继续分步实施。
(1)2018年,在沥头、青联、沙湖安置区建设一所规模12个班360人的公办幼儿园并于2019年秋季投入使用。
(2)2018年,在凤凰安置区建设一所规模9个班270人的公办幼儿园并于2019年秋季投入使用。
(3)2021年,在清远市少年宫附近市政府四馆合一的地块办成一所规模为12个班360人的公办幼儿园,力争2022年秋季投入使用。
(4)2022年,拟在飞来峡镇黄洞安置区内规划建设的1所规模9个班270人公办幼儿园。
2.接收一批小区配套幼儿园。我区中心区域内规划了42个小区配套幼儿园,根据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粤教基〔2015〕21号)的规定:“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的原则,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中列明,并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约定应履行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以及无偿移交给当地政府部门的责任和义务。接收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归口教育部门统一管理,统筹用于举办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这些小区配套幼儿园建成后由政府接收归口教育部门办成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可缓解公办幼儿园不足的问题。
3.鼓励符合规定的撤并学校按区域需要改建成公办幼儿园。目前各街镇撤并的学校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已出租举办为民办幼儿园的共有9所,即清城区石角镇童乐幼儿园、清城区龙塘镇三嘉幼儿园、清城区源潭镇博雅喜洋洋幼儿园、清城区东城街平塘幼儿园、清城区龙塘镇泗合幼儿园、清城区石角镇回岐幼儿园、清城区石角镇界牌幼儿园、清城区石角镇启慧幼儿园、清城区石角镇新基幼儿园。
第二类是符合目前办园标准出租作非教育用途的共有43所。
第三类是闲置的共有12所。
以上三类撤并学校由属地政府根据辖区内适龄幼儿的入读需求,有计划、有步骤地改建为公办幼儿园。
4.鼓励单位办园。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鼓励国有企业及单位出资利用政府教育用地新建属于自己单位或企业的幼儿园,建成后移交给教育部门统筹管理,优先接收该单位(企业)的幼儿入读。
5.积极探索“公建民营”的新模式。
积极探索按照国家幼儿园建设标准,由政府出资改建闲置资产,或由政府无偿划拨土地并出资兴建,租赁给具有办园资质的社会组织或个人管理运营的“公建民营”新模式。
附件:2018—2022年清城区公办幼儿园建设一览表.xls
清远市清城区教育局
2018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