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政府工作效能,控制行政运行成本,理顺和规范清城区聘用人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以及临聘人员管理,确保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事务顺利开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参照《清远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清府办〔2016〕20号)文件精神,我局起草了《清远市清城区机关事业单位聘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以及临聘人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我局将根据收集的意见对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电话:0763—3939380,传真:0763—3939380,邮箱:zjg3939380@sina.com,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10日。
附:清远市清城区聘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doc
购买服务人员工资调整方案.xls
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