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市临时救助暂行办法》(清府办[2016]8号)要求,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我区的临时救助工作,切实帮助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问题,我局代拟了《清远市清城区临时救助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为更好落实广大群众在我区制定政策过程中的参与权和监督权,现予以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我们提出意见或建议,我局将按规定将所征集意见一并上报区政府作为决策依据和参考。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从2016年4月27日至5月10日。联系电话:3391051;传真:3828120;电子邮箱: 928136717@qq.com;通讯地址:清远市清城区环城二路名都小区十三号楼二楼清城区民政局办公室,邮政编码:511500。 附件: 清远市清城区临时救助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清远市清城区民政局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