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作出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据《中共清远市委、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 现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四个走在全国前列”的要求,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率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不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积极探索创新,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破除束缚农村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二)总体目标。按照“3年取得重要进展、5年取得明显成效、8年取得阶段性成果”要求,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三个重心下移”,实现乡村治理体系不断完善;积极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实现乡村民风淳朴、文明有序;大力推进“三个整合”,实现乡村各类要素优化配置;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乡村产业发展水平明显提高;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和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实现生态宜居水平明显提升;全力推进脱贫攻坚,实现乡村贫困群众精准脱贫。
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初步建立,推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和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治理等重点领域取得实质性进展,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农村人居生态环境明显优化,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体系进一步健全,乡风文明明显改善,现行标准下农村相对贫困人口全部实现脱贫,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1.8万元。
到2022年,乡村振兴取得明显成效,农村人居环境水平实现大提升。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水平明显提升。现代化乡村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初步形成,基本完成全区农村耕地整合治理,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作用明显,现代乡村治理体系基本建立,乡风文明持续改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2.2万元。
到2025年,乡村振兴取得阶段性成果,农村落后面貌显著改变。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乡村产业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自治、德治、法治相结合的治理体系和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基本构建,乡风文明达到新高度,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基本形成;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取得重大成果,农村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万元,城乡居民收入和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
二、重点任务
(一)深入推进“三个重心下移”,构建乡村治理新体系
根据《中共清远市委、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村级基层组织建设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的意见(试行)》,制定我区完善村级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村民自治和农村公共服务重心下移,积极探索和创新乡村治理,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1. 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制定出台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实施方案,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建立健全以党的基层组织为核心、村民自治和村务监督组织为基础、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组织为纽带、各种经济社会服务组织为补充的农村组织体系。加强村小组党组织建设,创新和优化村小组党组织设置,注重在没有党员的村小组发展新党员,不断扩大党组织在村小组的覆盖面,加强党组织对村小组全部工作的领导。推进村级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抓好组织设置、班子建设、党员教育管理、组织生活、运作机制和工作保障六个方面的标准化建设。大力实施“头雁”工程,促进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整体优化提升。以红色村、贫困村、软弱涣散村、集体经济薄弱村为重点,今后五年每年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中选派优秀党员干部担任村党组织第一书记。注重从本村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在村创业致富带头人、返乡大学生等群体中物色优秀党员担任村党组织书记,优化带头人队伍结构。建立后备干部到镇、到村跟班锻炼制度。强化教育培训、管理监督、激励保障,确保选得优、用得好、留得住。加强农村党支部书记的培训,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引领功能和服务“三农”能力。进一步理顺领导体制,加强村党组织对其他各类组织的领导,推动村党组织书记、党组织班子成员兼任或党员担任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组织负责人,提高村委会成员、村民代表中党员的比例。明晰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民理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和集体经济组织工作职责,落实班子联席会议制度、党群联席会议制度,规范议事决策流程。支持村党组织对服务群众资源的整合利用,上级安排到村的公共服务和资金项目,以村党组织为主渠道落实。发挥村级党组织在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方面的领导核心作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组织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 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健全和创新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规范村民理事会建设,拓宽乡贤、村“好人+能人”加入村民理事会渠道,注重党员和理事会成员“双向”培养;积极开展培训教育,提高村民理事会成员理事能力,采取项目交办、购买服务等方式调动理事会成员积极性和主动性。制定出台规范和完善村规民约的指导意见,重点指导村小组制定符合法律法规、公序良俗且具有本村特色的村规民约,规范和约束村民的行为。把加强党的领导和乡村传统治理模式有效结合起来,在强化党组织主导地位的前提下,发挥乡村传统治理资源在农村社会治理中的优势,有效治理村庄。进一步健全村级民主监督机制,将行政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与村勤廉监督室建设结合起来,引导村小组按照群众认可、方便有效的原则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有效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
3. 建立健全村级组织保障机制。健全村小组党组织经费保障机制,结合市相关政策和资金支持,区财政每年安排村小组党支部工作经费,切实保障村小组党支部正常运作。多渠道解决村小组村级组织议事场所,通过争取各类奖补资金和各方支持新建一批,利用旧校舍、闲置房屋改建一批,利用党建工作经费租赁或改造新建一批,逐步解决村级组织无议事场所问题。建立健全发挥村级组织作用的激励机制,将村集体经济发展和收入增长情况与村级组织成员的工作报酬挂钩,健全村级组织成员退岗后保障和关怀机制,选拔优秀村级组织成员到村级公共服务站工作,激发村级组织成员积极性。
4. 加强农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健全区、镇、村三级公共服务平台,整合公共服务职能,优化行政审批程序。健全区必威app登录网址是什么 中心、镇级必威app登录网址是什么 中心、村级公共服务站,实行集中开放式办公,以“一个窗口受理,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方式运行。健全网络办公系统并实现区、镇、村互联互通,实现服务事项的业务受理、业务处理、部门审批等多个环节之间无缝街接。推进村级公共服务站规范化建设,实现场所、系统、内容、制度、保障“五个统一”。加强村级服务站队伍建设,积极开展业务培训,提升队伍整体素质,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抓好为群众代办服务工作,各村(社区)全面落实代办员制度,开展便民利民的全程免费代办服务,加快推进网上办理,提高服务效率。区财政对村级公共服务站代办工作提供经费支持,各镇街根据实际情况配套一定比例的支持资金。
5. 大力推进乡村法治建设。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农民的现代法治意识。广泛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2018年底前,全区80%以上村(社区)基本达到省级法治村创建标准;到2020年底,全区村(社区)全部达到省级法治村创建标准。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法治教育和培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全面规范基层政权的行政执法行为。根据农村发展和农民的需求,组织基层法律服务人员,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深入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
6. 加快提升乡风文明。按照市文明乡风建设实施方案及建设标准,制定我区文明乡风建设工作方案,大力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开展文明镇村创建活动,推动实施“清远乡村文明十二条”。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推动“文化祠堂”建设,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强化道德教化作用。引导农民建村标、立家风、讲家训,支持开展乡村传统有益节庆活动,增强农民对集体的认同感,营造文明向上风尚。健全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发挥区级公共文化机构辐射作用,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现镇村两级公共文化服务全覆盖。深入推进文化惠民,公共文化资源重点向乡村倾斜,培育挖掘乡土文化本土人才,活跃繁荣农村文化市场。结合美丽乡村建设、乡村旅游发展,加强古村落、古驿道、革命遗址等修复和活化利用。挖掘整理和开发岭南民俗文化、传统体育活动、优秀民间艺术资源。开展移风易俗行动,引导村民自觉抵制陈规陋习,倡导文明新风。
7. 推进平安乡村建设。深入推进“平安细胞”创建工作,把“平安村(自然村)”创建作为申报文明乡村、创建美丽乡村前置验收条件。到2022年,95%的乡村达到平安村创建标准。到2025年,“平安村(自然村)”创建覆盖率100%、达标率98%以上。建立覆盖到自然村一级“中心+网络化+信息化”体系。建立健全农村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自然灾害风险评估制度,打好防范化解乡村社会稳定风险攻坚战。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向镇(街)延伸,推动执法队伍整合、执法力量下沉到镇(街)、村(组),推动综治工作、综合执法、治安防控、市场监管、环境治理向村级延伸。健全农村公共安全体系,持续开展农村安全隐患治理。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宗族恶势力。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确保农村食品安全。
(二)深入推进“三个整合”,优化农村各类要素配置
根据《中共清远市委、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农村组织化水平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的实施意见》,制定我区提高农村组织化水平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的实施意见,大力推进农村土地、 涉农资金和涉农服务平台整合,解决农村土地细碎化、涉农资金碎片化和服务资源分散化问题,为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村各项建设提供有力支持。
8. 全面开展农村耕地整合治理。深入实施清城区农村耕地整合治理五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以镇为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以政府奖补资金为引导,通过五年的努力,完成我区四镇12.8万亩耕地的全面整合治理。进一步解决农村耕地细碎化问题,不断完善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实现“田成方、地成块、渠相连、路相通、旱能灌、涝能排、地平整、机可耕”,提升耕地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挥农民主体作用,由村委会或村小组作为项目议事主体和建设主体,鼓励村民筹工筹劳开展项目建设。区财政对完成耕地整合治理并通过验收的村小组,统筹安排资金进行奖补。2018年作为为全区耕地整合治理工作的重点推进年,重点推进四镇共10000亩耕地整合治理并作为示范点。在完成土地整合治理示范点建设的基础上,以点带面,全面铺开,结合美丽乡村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壤污染治理及田园综合体开发,到2019年底,完成50%以上耕地的整合治理工作;到2020年底,完成80%以上耕地的整合治理工作;到2021年底,完成90%以上耕地的整合治理工作;到2022年底,100%完成耕地的整合治理工作。
9. 深入推进涉农资金整合。按照“源头整合,中间优化,末端放大”的基本思路,积极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 促进涉农资金集中精准投放, 提升支农政策效果和支农资金使用效益。通过“大专项”捆绑财政涉农资金。建立“一地一库六类别”涉农资金整合机制,将原来分散在不同部门、不同项目、不同渠道的涉农资金,统一注入一个资金池,并整合分为“农业综合发展、农业生产发展、水利发展、林业改革发展、农村社会发展、扶贫开发”六个类别,由区统一分类安排资金和组织项目。通过项目载体统筹“任务清单”,优化涉农项目和涉农资金配置,按照我区农业生产和农村社会发展规划,结合上级工作部署和任务,统筹规划项目,建立完善项目库,以项目为整合涉农资金的承接平台,引导涉农资金向重点区域和主导产业集聚。通过财政资金撬动金融资本。以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作为资本金,引导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入,重点支持农村耕地整合治理、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现代农业发展等中心工作。通过激活主体实现“集小钱办大事”,引导镇街农村地区落实村民自治,在群众自愿的前提下,整合普惠性涉农资金,集中用于村中各项公共事业,建设美好家园。
10. 构建新型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立完善区、镇、村三级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适应城乡融合发展和农业农村现代化需求的助农服务体系。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推动供销合作社从购销服务向农村综合服务转变。制定出台助农服务体系建设政策文件,采取政府引导、社会参与、互助合作方式,发挥供销社示范带动作用,整合农机、农技、供销、信用合作、产权交易、专业协会等公益性和经营性社会化服务资源,打造集生产、供销、信用、消费于一体的区、镇、村综合服务平台。根据人口规模、 服务半径、群众需求等,在条件成熟的行政村(社区),由供销合作社对接村“两委”,通过社村共建或社会资本合作共建等形式,建设一批主体多元、功能完备、便民利民的公益性与经营性相结合的村级综合服务站,为农民群众提供农资供应、农技推广、农产品销售、农机服务、农村电商、农村金融、生活超市、文化娱乐等服务。到2025年,全区基本建成集农业生产服务、农产品流通服务、农村电商服务、农村合作金融服务、城乡社区综合服务于一体的助农服务体系。
(三)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村产业兴旺
大力推进农业“3个三工程”,深入实施品种、品质、品牌“三品”工程,打造清远鸡等主导产业,通过5至8年时间实现全区农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万元,构建“3+X”农业产业体系,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升我区农业现代化水平,推动乡村“农业兴、百业旺”,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11. 深入推进“三品”工程。建立品种改良、引进和繁育体系,加强与科研院校技术合作,加快水稻、水果、蔬菜的品牌创新,重点支持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具有科研能力的农业企业打造高标准良种繁育基地,开展品种引进示范和品种创新。全面提升农产品品质,抓好标准化质量建设管理,分品种、分地区、分阶段推进无公害生产、绿色生产、有机生产等标准等级建设,提高优质农产品占比。推进农业品牌战略,打造重点高质量农业企业品牌、区级优秀农业区域公共品牌。
12. 打造支柱产业。打造清远鸡产业,创建清城区清远鸡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立全国优质鸡品牌。强化天龙、清农电商等农业龙头企业作用,带动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广泛参与清远鸡养殖,实施生产过程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到2020年,全区年清远鸡出栏量达到1250万只,到2022年达到2100万只,到2025年达到2500万只。推进柑橘产业复兴发展,优化柑橘品种布局,推广新型种植模式,打造全国重要柑橘生产基地。到2020年,力争柑橘种植面积达1.5万亩;到2022年,柑橘种植面积达3万亩;力争到2025年,全区柑橘种植面积达到5万亩。推广无病毒容器大苗种植技术,从2019年开始,每年建设无病毒容器大苗种植示范基地500亩,示范基地连片100亩以上。以英德红茶为主,提高我区茶叶种植面积,力争到2025年全区茶叶种植面积发展到3万亩。
13. 构建“3+X”产业体系。根据我区实际情况,制定特色产业的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依托资源禀赋,除了我市三大产业外,加快发展黑皮冬瓜、火龙果、乌鬃鹅、花卉、蔬菜等特色优质产业,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农业社会服务组织等带动广大农民参与规模种植和养殖。
14. 发展新产业新业态。加快完善培育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农业、农村电子商务、林下经济等新产业新业态,引导环境友好型特色农产品加工业、农村服务业、农业科技产业和文化创意产业在乡村布局。发展农村电子商务,进一步实施“农业+互联网”,推进订单农业、农业电商,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落实促进乡村旅游发展的意见,开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规划,结合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连线成片打造一批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公园、田园综合体、森林人家、康养基地、乡村民宿、乡村旅游点等乡村旅游产业带,创建一批3A级以上乡村旅游景区。鼓励和支持农民参与旅游服务和与之相关的生产、流通行业,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发展乡村共享经济、创意农业、特色文化产业。积极引导乡村民宿规范化、品牌化发展,建成一批“金宿”和“银宿”。到2025年底,力争创建1个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区(点)、2个以上国家3A级以上乡村旅游景区、4个以上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镇(点)、2个以上乡村旅游特色村,打造10家以上特色乡村民宿和15个以上特色精品农家乐。
15. 强化农业科技创新引领。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科技园、创业园、农产品加工园等发展载体。加大农业科技项目的支持,组织开展涉农科技项目的立项研究。加强与华南农业大学等高等院校的沟通合作,打造具有现代农业产业技术研发与农业科技创新能力的农业科技园区,加快农业科技推广应用,提升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实施科技人才下乡计划,鼓励科技人员以技术、资金、信息入股等形式,与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企业结成经济利益共同体。推行“互联网+农业科技”服务行动,打通农技推广服务“最后一公里”。
16.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行政府引导、农民自愿、市场运作、政策扶持,大力培育发展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到2020年,力争拥有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1家、省级农业龙头企业4家、市级农业龙头企业16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国家级示范社1家、省级示范社10家。实施龙头企业培优工程,扶持和鼓励主导产业的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支持符合条件的生产、加工、贸易企业申报市级、省级和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支持农民以产品和产业为纽带开展合作与联合,加快发展多种类型农民合作社,积极发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推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开展省市区三级联创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活动,支持一批具备一定规模和产业基础、运行机制规范、管理民主的农民合作社做大做强。推动农民合作社参与农村“三产融合”,巩固提升“农超”“农技”“农社”等对接成果,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电子商务。健全完善我区家庭农场认定、登记制度,鼓励各镇街创建市区级示范家庭农场,促进家庭农场规范有序发展。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街接,统筹兼顾培育新型经营主体与扶持小农户。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引导龙头企业与合作社、家庭农场、小农户建立密切利益联结关系,通过保底分红、股份分红、利润返还、服务带动、就业创业等方式,带动小农户增收。大力提升生产性服务业对小农户的服务覆盖率,实现农民分享农业全产业链增值服务。
17. 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研究制定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规划,建立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加快培育各类农业职业经理人、合作社管理人员、家庭农场主、经纪人和创业致富带头人。创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模式,积极与清远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合作,综合利用教育培训资源,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龙头企业等主体承担培训。依托“农业专家团”,发挥村级农业专家联络站等基层农技服务平台作用,加强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培育一批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开展职业农民职称评定,落实扶持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以及税收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等政策。
(四)加快美丽乡村建设,提升生态宜居水平
实施“美丽乡村2025”行动计划,全面推进村庄规划编制,统筹推进农村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美丽乡村创建工作。到2018年底,全区80%以上的自然村完成“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环境整治任务; 40%以上的自然村创建成为整洁村标准以上美丽乡村。到2020年,我区全面完成农村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任务;80%以上的自然村创建成为整洁村标准以上美丽乡村,其中100%贫困村创建成为整洁村标准以上美丽乡村,50%以上的自然村创建成为示范村。到2022年,全区90%以上的自然村创建成为整洁村标准以上美丽乡村,其中70%以上的自然村创建成为示范村。到2025年,全区100%自然村创建成为整洁村标准以上美丽乡村,其中80%以上的自然村创建成为示范村,建成特色村50个、生态村10个,打造美丽田园示范点;全部行政村达到省美丽宜居村标准。
18. 以“综合大专项”统筹“任务清单”。按照全区“一盘棋”的总体部署,统筹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美丽乡村创建等项目;明确创建指标,按照整洁村、示范村、特色村、生态村、美丽田园五个梯度和统一创建标准、统一创建方式、统一考核办法、统一奖补标准“四个统一”原则开展创建,形成政府出标准、农民对标创建的工作格局。将涉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各职能部门的工作内容和工作职责,纳入美丽乡村创建指标体系,作为“综合大专项”全面统筹各职能部门的任务清单,实现“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统筹推进机制。
19. 以农民为主体开展“梯度创建”工作。发挥村小组基层组织的作用,组织发动群众开展建设美丽乡村,实行拆旧不补、青苗不补、人工不补、让地不补的“四不补”原则,以村小组为创建单元,以农民为创建主体,按照“五个梯度”标准自愿申报、群众自发创建。发挥财政奖补资金引导作用,从2018年至2025年,市财政每年将安排不少于3亿元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实施以奖代补政策,我区财政按1:0.8的比例配套投入。
20. 全域开展村庄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以自然村村域为基本单元,组织发动村民开展“三清理”,即清理村巷道生产工具、建筑材料乱堆乱放,清理房前屋后和村巷道杂草杂物、积存垃圾,清理沟渠地塘溪河淤泥、漂浮物和障碍物。开展“三拆除”,即拆除危旧房、度弃猪牛栏及露天厕所茅房,拆除乱搭乱建、违章建筑,拆除非法违规商业广告、招牌等。开展“三整治”,即整治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水体污染,推进生活垃圾处置体系、生活污水处理和村域水体污染整治全覆盖。开展“乡村绿化美化亮化”,实行村道、庭院及房前屋后绿化美化,开展农房外立面改造,在村内主要道路、巷道合理设置路灯。
21. 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实现进村入户全覆盖,满足镇村居民日常生活需要。创建“四好(建好、管好、护好、运管好)”农村路,全面推进镇通行政村公路改造、村委会通自然村村道路面硬化、自然村村内道路硬化。 推进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基本形成覆盖农村的供水安全保障体系。加快农村人居泥砖房、危旧房改造,提升农民住房水平,以解决资困村中贫困户的安全住房为重点,保障农户住房基本需求。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完成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农村公厕建设与美丽乡村创建同步进行,实现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和农村公厕全覆盖。实施村村通宽带网络工程,实现4G、5G网络农村全覆盖,光纤宽带网络向自然村延伸。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实现城乡电力服务一体化。
22. 开展连片示范工程建设。开展村庄连片改造,鼓励连点成线、连线成片推进村庄改造,以城郊、高速公路、铁路、国道沿线和出入口的村庄为重点,大力开展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统一规划,统筹推进区域内的山、水、田、林、路、景建设,区域内自然村全部创建成整洁村标准以上美丽乡村。以区为实施主体,择优选择连片若干个自然村(可跨行政村、镇)为创建单元,社会工商资本参与,连片打造涵盖生态农业、休闲旅游、田园居住等复合功能于一体,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农村生产生活生态“三生同步”,一二三产业“三产融合”的“美丽田园”。
23.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理顺管理体制,创新运营机制,健全法治保障,强化监督管理。大力推进粤北生态特别保护区建设,完成我区在打造粤北生态屏障中的工作任务。
24. 建立责权明晰的长效管护机制。全面推行河长制,完善农村河道管护、生活垃圾收运处理、道路修护、绿化养护、公共设施维护“五位一体”的农村环境长效管护机制,落实政府、自然村(经济社)、社会化服务三级管护责任。建立健全基础设施管护资金筹集管理制度,将农村基础设施养护纳入常态管护,建立健全财政补贴与农户缴费合理分担机制。
(五)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让贫困群众共享发展成果
制定出台精准脱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坚持大扶贫工作格局,坚决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8000多农村相对贫困人口全部实现稳定脱贫,8个相对贫困村全部出列。
25. 实施增收脱贫工程。推广“公司(农民合作社)+基地+农户”等合作形式,确保每个有劳动能力相对贫困户至少参加一个扶贫产业项目。深化与珠三角劳务对接,吸引企业投资建设就业扶贫基地和“扶贫车间”,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等,多渠道促进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的贫困人口就业创业。支持各地利用财政扶贫资金、涉农资金和社会帮扶资金,投入到有能力、有扶贫意愿、能带动贫困户就业、增收效果好的企业、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等经营主体,贫困户可以持股参与生产经营或者直接收益分红。建立脱贫致富带头人培育体系和特色扶贫产业与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探索推进资产收益扶贫,引导贫困村盘活资源资产,增加贫困户财产性收入。
26. 实施兜底保障工程。坚持开发式与保障性扶贫并重,将相对贫困人口全部纳入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大力实施教育扶贫工程、健康扶贫工程、住房安全工程、社会保障工程,提升民生保障水平,确保贫困群众学有所教、病有所医、住有所居、残有所助、生活有兜底。
27. 实施扶志扶智工程。把外力帮扶和内生脱贫结合起来,开展各类型技能培训,提升贫困群众发展生产和务工经商基本技能,提高自我脱贫能力。深入开展贫困户脱贫思想教育,加快补齐“精神短板”,激发贫困群众脱贫内生动力,实现可持续稳固脱贫。
28. 实施社会扶贫工程。深入实施广清对口帮扶,建立健全区镇对口帮扶协调联动机制,深化产业对接、劳务协作、文化旅游、教育医疗、人才培养、干部培训等对口帮扶工作,加强产业园区合作共建。坚持和完善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定点帮扶工作机制,做好派驻工作队的选派和管理工作,加强工作考核,为派驻干部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深入开展“百企扶百村”精准扶贫行动,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开展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公益扶贫。支持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各类组织从事扶贫开发事业,鼓励支持青年学生、专业技术人员、退休人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扶贫志愿者行动。
29. 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强化对脱贫攻坚各领域各环节监督,严格落实行业主管部门和区帮扶工作班子、镇街帮扶工作组、驻村工作队、村(社区)干部责任。建立扶贫资金常态化监管机制,完善扶贫资金使用绩效考核评价机制,提升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水平。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对挪用和贪污扶贫款项等违法行为严惩不贷。严肃查处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的行为。
三、创新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
(一)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制度,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强化农村集体产权权能,积极探索土地集体所有权的有效实现形式,提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筹配置集体资产、资源的能力。积极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依法自愿有偿规范流转,鼓励农户以转包、出租、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等方式进行流转。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鼓励农村集体组织探索以出租、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闲置农房及宅基地,通过村庄整治、宅基地整理等节约出建设用地,发展民宿民俗、创意办公、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养老养生等新产业新业态。探索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性房屋试点,深入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林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健全完善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各类产权依托平台进行流转交易,实现信息公开、交易公开、监管公开,打造成为农村各类资产资源流转交易、项目招商、项目合作的综合性服务平台。
(二)创新乡村发展用地保障机制。制定出台健全农村发展用地保障政策,探索构建农村土地资源合理配置机制,盘活土地资源存量,释放土地资源活力。在确保村域范围内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的前提下,通过村土地利用规划调整、实施整治和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优化村土地利用布局,有效利用农村零散存量建设用地。在同一镇街范围内,允许通过村庄整治、宅基地和农村空闲建设用地整理,调整村庄建设用地布局。鼓励各镇街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和村庄规划,对农村旧住宅、废弃宅基地、空心村等闲置建设用地进行拆旧复垦,将复垦腾退出来的建设用地指标在优先保障所在村建设后,结余部分以公开方式在区内流转用于城镇建设,通过指标流转收益获得新农村建设资金,提高农民财产性收入,有效促进农村环境整体改善。拓宽农村建设用地使用范围,在严格禁止开发商品住宅或建私人庄园会所前提下,经认定的农村新产业新业态项目,可直接使用农村地区预留的建设用地规模或拆旧复垦腾挪的建设用地规模,无需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完善设施农用地政策,对于依托种植、养殖项目的乡村旅游及休闲农业项目,在不占用基本农田的前提下,涉及的粮食存储、加工和农机农资存放、维修场所等,按设施农用地管理;允许休闲农业、生态农业旅游项目在不破坏土壤耕作层的前提下,在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上架高搭建建筑物;对旅游景区范围内的亭、台、楼、阁等小型旅游设施用地,单体用地面积在150平方米以下、总用地面积不超过20亩,且不破坏土壤耕作层的,可按实际地类管理,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鼓励在银盏林场现有生产生活区域改造建设与森林特色生态景观紧密融合的特色民居、森林木屋等旅游服务设施。对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养老、健康等特色产业使用建设用地的,允许实施点状供地。对于农产品精深加工、休闲农庄、乡村旅游、农村家庭手工品、体验农庄和创意农庄等新产业新业态项目,用地报批所需的计划指标可直接用省级指标。镇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预留不超过5%的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用于零星分散的单独选址农业设施、乡村旅游设施等建设。
(三)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2018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任务,全面完成清产核资工作;到2020年,全区基本完成土地等农村集体资源性资产确权登记颁证;力争到2021年底,全区基本完成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按照“八有”要求,健全和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做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工作。有序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将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鼓励整合集体积累资金、政府帮扶资金等,通过入股或参股龙头企业、村与村合作、村企联手共建、扶贫开发等多种形式发展集体经济,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接或参与财政支出的项目建设,增加村集体收入。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水利设施产权改革。
(四)深入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加强金融对乡村振兴的支持,强化金融支农的激励、约束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农村金融服务手段,满足乡村振兴多样化的金融需求。深入推进普惠金融“村村通”建设,积极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农业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探索和完善“政银保”模式,撬动金融资金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探索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 积极稳妥推进农村信用合作部建设, 探索涉农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与信用合作部的有效对接和联结,着力解决农民生产资金难题。
(五)建立健全人才流向乡村机制。研究制定鼓励引导各类人才投入乡村振兴的政策措施,实施新乡贤返乡工程,积极推动市民下乡、能人回乡、企业兴乡,支持企业家、党政干部、专家学者、医生教师、规划师、建筑师、律师、技能人才等,通过下乡担任志愿者、投资兴业、包村包项目、行医办学、捐资捐物、法律服务等方式服务乡村振兴事业。出台市场准入、财政投入、金融服务、用地用电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支持技能人才、企业家、知识分子、城市居民、外出务工人员等下乡返乡创业,发展农产品加工、乡村休闲、养生养老、文化创意、电子商务、生产生活服务等新产业。鼓励国家公职人员退休后返乡定居服务乡村。
(六)探索农民就地城镇化。以培育特色小城镇和建设农村新型社区为中心,因地制宜发展生态宜居、休闲旅游、现代农业、养老养生、文化创意、商贸服务等特色小城镇,探索对空心村、偏僻村等少数具备整村搬迁条件的村庄实行迁移,引导农村人口就近循序迁入城镇、新型农村社区就业定居。通过转移人口与建设用地、建设资金、转移支付挂钩和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解决小城镇和农村新型社区建设用地和建设资金问题。推进教育、医疗、金融等公共服务向城镇和农村社区集聚,完善城镇和新型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引导城市资本、人才等要素向农村流动,积极引导农业转移人口在就业地落户,发展环境友好型新产业,促进农民就近就地就业。
四、强化乡村振兴的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完善党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健全党委统一领导、 政府负责、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成立区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由区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常务副组长,统筹领导全区乡村振兴各项工作,各镇街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建立和落实党政一把手第一负责人制度,区委书记是全区乡村振兴“一线总指挥”,各镇党委书记、街道党工委书记是各镇街乡村振兴的“一线指挥”。切实加强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部门建设,做好党委农村工作部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工作,强化决策参谋、统筹协调、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查检查等职能。各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制定政策措施,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工作落实。
(二)加大乡村振兴资金投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原则,完善财政投入持续增长机制,加大投入力度,优先保证乡村振兴领域支出,确保农业农村相关投入逐年增长。实行目标、任务、资金、权责到位,在确保完成中央和省、市的约束性任务前提下,全区统筹整合使用中央、省、市的各类乡村振兴财政投入资金。发挥财政涉农资金引导作用,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更多投向乡村振兴。制定实施融资贷款、配套设施建设补助、税费减免等扶持政策,引导工商资本和企业积极投入乡村振兴事业。
(三)强化规划编制实施。制定全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优化乡村空问格局和产业布局,统筹规划农业、工业与服务业,城镇与乡村,强化规划的前瞻性、约束性、 操作性。制定出台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因地制宜分类推进乡村振兴。以打造田园综合体、美丽田园和探索农民就地城镇化为载体,统筹开展乡村振兴试点示范。
(四)打造“三农”工作干部队伍。按照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要求,加强“三农”干部队伍的培养、配备、管理和使用,组织实施区、街镇、村级领导干部乡村振兴大培训,全面提升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抓好乡村振兴工作的能力水平。疏通“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上升通道,区直部门、镇街在招录公务员时,根据省招录公务员的有关规定,可按照招录人数的一定比例设置专门职位,向省、市申报,面向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进行招录。
(五)打造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实施“扬帆计划”,加大引进和培养农业农村人才力度, 推进“粤东西北乡村引进专业技术人才项目”,加大涉农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建立区级专业人才统筹使用制度,落实区以下基层用人自主权。有针对性地培育充实农村教师、医生、农技推广员、养老护理员、乡村工匠、非遗传承人等专业人才队伍。建立健全乡村专业服务人员职业上升通道保障机制。建立健全乡村专业人才培训和职称评定机制,加大对农村技术人才申报农业专业技术职称的支持力度,探索建立涉农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制。
(六)加强督查考核。建立健全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工作责任制,各镇街党(工)委、政府(办事处),每年向区委、区政府报告乡村振兴进展情况。区、镇街政府每年向同级人大报告、向同级政协通报乡村振兴进展情况。区直各有关部门每年向区委报告乡村振兴进展情况。建立乡村振兴工作督查制度,区委农办牵头有关部门定期不定期对各镇街、各部门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健全区镇(街)党政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制度,将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七)加强乡村振兴舆论宣传。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微博、微信等媒介,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宣传党的乡村振兴方针政策,挖掘各地推进乡村振兴的好做法、好典型、好经验。引导全社会形成合力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工作,为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 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配套政策文件制定任务清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