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的意见》(粤水水保函〔2017〕445号)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落实我区水土保持工作,完善水土保持监督体系,结合我区实际,我局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编制完成《清城区水土保持规划》(征求意见稿),并征求各街镇和区直相关部门意见以及组织专家进行技术评审,现已修编完成。现予以公示,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示时间:2019年5月7日--2019年6月7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清远市清城区水利局对《清城区水土保持规划》提出意见和建议。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书面、邮件、网上留言等形式反馈到清城区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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