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3]428号)、《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关于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1095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对清远乐排河污水处理厂的二期改扩建工程进行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工作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清远乐排河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清远乐排河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项目地址: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
项目概况:为了提高清远市乐排河水污染防治处理率,改善乐排河流域水质状况,现需要对乐排河污水处理厂二期进行改扩建,项目改扩建符合省对环境保护有关政策的要求,改扩建后可有效的改善和保护石角镇区及乐排河下游区域的生态环境。
项目投资:清远乐排河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总投资6168.62 万元,(其中,项目固定资产投资6077.9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90.72万元。)
建设工期:项目二期建设工期为8个月(2019年6月~2020年1月)。2020年2月正式投入生产使用,投产期为3年,投产后第一年生产能力为70%,第二年为80%,第三年为90%,第四年达到设计处理量。
服务范围:该项目服务范围为乐排河流域(清远段)南北两侧的区域,具体见右表1-1和图1-2。
1-1服务范围
序号 |
污水片区名称 |
位置 |
面积(km2) |
1 |
乐排河北片区 |
佛清从高速以北,北江以东,龙塘镇以西 |
38.11 |
2 |
乐排河南片区 |
佛清从高速以南,花都区以北,S114省道以东,广清高速以西 |
92.12 |
1-2乐排河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图
乐排河主要污染源:
乐排河清远段全长17.3 公里。公路沿河而上,工厂、企业大部集中在公路和河的两侧。
1)居民生活污水目前对乐排河造成影响的生活污水主要是沿岸城镇居民生活污水,主要包括石角镇及各工业小区等的居民。随着清远经济的发展,沿乐排河及乐排河附近居 住生活的居民将增加,那么污水量也会相对增加。
2)工业废水 区域内的主要工业企业有几十家,工业废水以电镀、印染、造纸、制药这几个行业污染最为严重。废水中主要污染因子为氨氮、pH 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铜、镍、锌、六价铬、阴离子洗涤剂等。
乐排河污水处理厂主要处理市政生活污水,若工业废水处理后的尾水进入乐排河污水厂,由于尾水中可降解的部分已经处理,剩余尾水大部分是可溶解性的难降解大分子物质,可生化性极差,常规的预处理措施无法去除。对于目前乐排河污水厂工艺来说,基本上没办法进一步降解,当工业尾水量过大时,很容易造成现有生化系统崩溃。
二、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1)项目承办单位委托咨询单位进行社会稳定风险工作。
(2)咨询单位根据国家、省、市等各级部门的相关文件精神,对项目的风险源进行初步分析,确定风险分析的主要工作内容,并将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的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3)咨询单位对工程进行详细分析,对社会稳定风险源进行调查和分析,征求各方面对项目的实施意见和建议。
(4)咨询单位完成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
三、公示说明
(1)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与公示单位联系。
(2)公众对本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建议或意见,可向公示单位提出。
四、承担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的咨询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咨询机构: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软件园高普路1023号5122室(仅限办公用途)
联系人:郭立
电话:18344000709邮箱:57491941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