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的重要指示精神,推进我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提升我区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管理水平,有效改善城市环境,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函〔2017〕63号)、《关于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国管节能〔2017〕180号)等文件精神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地级以上城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粤城建函〔2019〕613)《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清府办函〔2019〕49号)、《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通知》(清府办〔2020〕18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我办拟定了《清城区加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3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送审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0年8月12日。有关意见及建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反馈至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电子邮箱:5540113@qq.com,电话0763-3939325,传真0763-3939339。
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