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清城区乡村振兴建设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加快推进全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进一步完善我区乡村振兴建设项目管理模式,简化审批程序,规范乡村振兴财政资金拨付流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拟定了《清城区乡村振兴建设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0年8月25日。有关意见及建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反馈至清远市清城区农业农村局。电子邮箱:qcqwnb@163.com,电话0763-3939755。
附件:清城区乡村振兴建设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
清远市清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