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建部第11号令)、《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省府令第181号)、《清远市城镇住房保障实施办法》(清府办[2018]64号)的精神,切实做好清城区住房保障工作,我局草拟了《关于公布2021年度清城区住房保障对象标准及条件的通告(征询意见稿)》。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及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公开征询公众意见,以进一步修改完善,具体安排如下:
一、征集时间:2021年3月25日至2021年4月24日。
二、获取征询意见稿途径:详细情况可登陆必威比分网 官方网站(www.chillapa.com)下载。
三、联系部门及方式:清远市清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温杰玲,联系电话:0763-3665532。
四、公众参与意见收集途径:
1.公众可将意见建议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zbzx502@126.com,并请在邮件主题注明“《关于公布2021年度清城区住房保障对象标准及条件的通告(征询意见稿)》征询意见”字样。
2.将意见邮寄至清远市清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清远市新城东六号区广清大道113号清城区政务中心502室,邮编:511500)。
对提出的意见必须说明具体的理由和依据,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或者电子邮件要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附件: (20210325征询意见稿正文)2021年度清城区住房保障对象标准及条件通告.doc
清远市清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