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及《广东省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等文件的要求,现将清远市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利用中心方案调整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信息进行公示,征询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的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清远市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利用中心方案调整项目
(2)项目单位:清远绿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3)项目选址: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东坑村清远绿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房范围内
(4)项目建设内容:
1)新增“压滤车间4台压滤设备、1000m³/d污水站、污泥热能干化、陶粒生产、生物质气化炉、废树脂粉综合利用”等设施,取消污泥裂解制气。
2)实施清洁能源改造,以天然气为燃料全面替代煤、柴油等燃料,有利于减少污染物排放。
3)对现有烧结砖厂废气治理设施进行提升改造,增加脱硝、除臭工艺。
4)加强改扩建项目臭气废气治理,对无法收集或未能收集的臭气采用“高压喷雾除臭”方式降低对大气环境的不利影响。
5)新增一级生化预处理系统,处理后的尾水大部分回用,现有废水站作为二级处理系统,并增加深度处理。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1)建设单位委托咨询机构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2)咨询机构根据国家、省、市等各级部门的相关文件,对项目的风险源进行初步评估,确定风险评估的主要工作内容,并将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3)咨询机构对工程进行详细分析,对社会稳定风险源进行调查和分析,征求各方面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4)咨询机构完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实施项目是否赞成;
(2)本项目征地拆迁及补偿;
(3)本项目建设和运营对当地生态环境的影响;
(4)本项目建设和运营对当地交通、生活、工作的影响;
(5)本项目建设和运营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6)本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质量管理;
(7)本项目建设和运营对当地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的影响;
(8)其他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提出意见可采用的方式:
公众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意见反馈给项目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
五、公众意见截止日期:
本公示有效期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六、项目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清远绿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晓静
联系电话:15119781613
电子邮箱:724630909@qq.com
通讯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东坑村
七、承担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咨询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京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清远市新城凤翔大道23号东方天城花园一号楼6层02号
联 系 人:周工 联系电话:189 2668 1839
联系邮箱:346483790@qq.com
建设单位:清远绿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