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区级储备粮的收储、销售、轮换及相关监督管理,根据《广东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和《清远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我局草拟了《清远市清城区区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公平竞争审查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7月10日至2023年8月10日。有关意见及建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反馈至清远市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电子邮箱:qc3394556@163.com,电话0763-3394556,传真0763-3939182。
清远市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7月10日